经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,同意下列同志晋升专业技术资格,现予以公示。
一、评定为讲师人员名单:
何岸青、刘江林、冷雁飞、孙丹丹、郑有全。
二、认定为助教人员名单:
王鸿民、杜小川、唐瑗、杨娇、张雪、高茂、刘宇、李志强、李昕、白伟。
三、认定为实验员人员名单:
王松林、程英、李贤刚、姜秉佐。
公示时间从2021年7月14日至2021年7月19日止。公示期内,如有异议,请书面、电话、当面向学院人事处反映(不公开反映人员),联系电话:0816-2821849。
四川电子机械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
2021年7月14日